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776号


2024-08-02  来源:本站

  刘汉华,董金桃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常福新城启动区湖北总部基地CBD一期一组团项目9栋/单元17层15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8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730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刘汉华,董金桃
2024年8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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