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076号


2024-08-0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076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4执恢325号之二,刘文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0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1905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7031GB10003F00040169  蔡甸区新天大道130号居住、商服项目(金地中核凤凰城)4栋1单元21层3号   
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8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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