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072号


2024-08-0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07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5执恢206号之二,吴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6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5570号 张攀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01010GB00023F00080035  江夏区大桥新区大桥村联投广场住宅区10栋2单元10层1号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8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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