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3402号


2024-07-30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9月2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84212035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陈利霞 50%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03033号,武开国用(商2009)第2721号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R地块东风阳光城碧桂苑2栋1单元701室  131.3600 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,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R地块东风阳光城碧桂苑2栋1单元701室,房屋所有权证号: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03033号,土地证:武开国用(商2009)第2721号,为被继承人陈利霞和配偶易文胜共同共有。现陈利霞已故,该房屋50%产权本该由女儿易晨昕、配偶易文胜及陈利霞的父母陈守昌和刘冬芳共同继承。易晨昕、陈守昌和刘冬芳自愿放弃继承,故由配偶易文胜继承房屋所有权的50%份额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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