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063号
根据(2024)鄂96执117号之一、(2024)鄂96执117号,肖厚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7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6077号 | 武汉聚空间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5086004GB00011F00350007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3号光谷·芯中心3.3期5-03研发厂房栋7层0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3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