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056号
根据(2024)鄂01执恢42号之二、(2024)鄂01执恢42号之四,深圳丰联实业有限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房初证湖字第2015014154号 | 武汉融城置业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11018001GB00002F00010122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889附1号融众国际写字楼栋/单元24层2402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3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