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湘龙华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五路9号湘龙鑫城15栋1单元1-2层6商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洪国用(2014私)字第7336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洪2014011320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武汉湘龙华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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