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中保因保管不善,将新洲区邾城街章林村龙腾大道以南(祥和·世纪城)第7栋1-2层8室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2367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尹中保2024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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