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024号
根据(2023)粤0606执21695号之二,魏颖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市200406755 |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花桥支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6008007GB00006F00030004 | 武昌区城开波光园209栋1单元2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