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004号
根据(2024)鄂1223执恢76号,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2807号 | 吕欣、吕梓涵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04002GB00003F00620030 |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228号生态住宅社区B地块(华侨城·原岸)T1栋2单元8层2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