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001号
根据(2023)鄂0106执恢2187号之六,武汉格奇顺科技有限公司 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0586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| 2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0569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| 3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0570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| 4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1547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| 5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0588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| 6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0587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| 7 | 鄂(2020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004号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0015GB00011F00011550 |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栋/单元31层1-7号 | 原247套不动产办理了一笔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解除其中七套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