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98号
根据(2024)鄂0191执恢321号,匡立超(代理人陈律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8745号 | 杨威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0012GB00015F00020039 |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中路26号家美天晟阳光城(国际丽都)一期3栋2单元6层4号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