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556号


2024-07-25  来源:本站

  黄建轩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珞狮南路与雄楚大街交汇处武汉南国雄楚广场主题家居馆、A2、 A4栋/单元2层146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8087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黄建轩
2024年7月25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