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84号
根据(2023)鄂72执恢83号,饶书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房权证洪字第200604636号 | 栾群红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1013006GB00013F00010110 | 洪山区桂园路84号桂子山庄6-2-503 | |
| 2 | 洪国用(2006私)第2907号 | 栾群红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1013006GB00013F00010110 | 洪山区桂园路84号桂子山庄6-2-503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