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980号


2024-07-2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980号

  根据(2022)鄂0103执恢2328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房权证江字第2012006025号 张继南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3007GB00016F00010056  江汉区发展大道428-434号(原唐蔡路74号)A栋1层1室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颜家富(身份证:510226196308179839)名下。 
2 武国用(2002)字第443号 张继南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3007GB00016F00010056  江汉区发展大道428-434号(原唐蔡路74号)A栋1层1室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颜家富(身份证:510226196308179839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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