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78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11239号之三,王洪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东2013010863 | 施欢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2413001GB00002F00060027 | 东西湖区张柏公路以东、泾河以南、环湖路以西祥生柏景湾A6栋2单元8层1室 | |
| 2 | 东国用(商2013)第130907691号 | 施欢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2413001GB00002F00060027 | 东西湖区张柏公路以东、泾河以南、环湖路以西祥生柏景湾A6栋2单元8层1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