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977号


2024-07-2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977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4625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4889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12005GB00002F00020051  江汉区交通路1号武汉万达商业广场C栋一层64号 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肖传华(身份证号码:420122196905280529)名下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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