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971号


2024-07-2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971号

  根据(2023)鄂01执恢142号之六,王雪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2540号 武汉旭博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5005GB10019F00040003  蔡甸区大集街大集村、曾铁岭村福集华府3号楼、4号楼/单元商业1层(3)坡商号,(2)坡商号  根据法院文书号(2023)鄂01执恢142号之六,对蔡甸区大集街大集村、曾铁岭村福集华府3号楼、4号楼/单元商业1层(3)坡商号,2坡商号强制进行权属公告 
2 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2541号 武汉旭博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5005GB10019F00040002  蔡甸区大集街大集村、曾铁岭村福集华府3号楼、4号楼/单元商业1层(3)坡商号,(2)坡商号  根据法院文书号(2023)鄂01执恢142号之六,对蔡甸区大集街大集村、曾铁岭村福集华府3号楼、4号楼/单元商业1层(3)坡商号,2坡商号强制进行权属公告 
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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