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66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2039号之三,(2022)鄂0192执4825号,张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6054号 | 肖娟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6011002GB00012F00030169 | 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青扬城市广场3栋1单元18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