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510号


2024-07-24  来源:本站

 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江堤中路30号武汉名流印象NK7地块13号楼17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562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
2024年7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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