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498号


2024-07-24  来源:本站

  张凤兰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养殖场姑李路(华星晨龙城)11栋4单元60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9614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凤兰
2024年7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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