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60号
根据(2024)鄂0116执恢411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9058号 |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3014001GB00079F00030027 | 江汉区裕荣家园3栋3单元10层1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杜冰清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