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54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1420号之一,许晓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房权证湖字第200604189号 | 王鹰适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1018007GB00026F00040003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6栋9层02室 | |
| 2 | 武新国用(商2006)第4610号 | 王鹰适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1018007GB00026F00040003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6栋9层0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