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52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859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3194号 | 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3005008GB00008F00020041 | 江汉区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2号楼/单元39层2号 |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于美润(身份证号码:370832198805200013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