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46号
根据(2023)粤1881执5295号,杨凯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昌2009004252 | 颜雪锋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04018GB00002F00010039 | 武昌区凤凰城一期2、3栋1单元9层1号 | |
| 2 | 武昌国用(商2009)第03560号 | 颜雪锋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04018GB00002F00010039 | 武昌区凤凰城一期2、3栋1单元9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