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441号


2024-07-22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市蔡甸区恒润塑料制品厂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侏儒街军山村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2724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市蔡甸区恒润塑料制品厂
2024年7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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