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432号


2024-07-22  来源:本站

  杨旖旎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白沙四路36号新建居住、防护绿地项目(中建壹品宏泰·阅江府)12号楼、13号楼、 3号商业、 4号商业13号楼单元8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872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杨旖旎
2024年7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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