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938号


2024-07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938号

  根据(2024)鄂0192执恢5号之三、(2024)鄂0192执恢5号,黎逢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1910号,鄂(201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1911号 贾波涛、彭义斐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19GB00046F00090005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57号F、空港中心城1栋1-2层7室 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该房屋产权中贾波涛所占的40%产权份额转移登记至黎逢明名下。 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2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