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37号
根据(2024)鄂0192执恢5号之三、(2024)鄂0192执恢5号,黎逢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1908号、鄂(201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1909号 | 彭义斐,贾波涛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6005019GB00046F00090004 |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57号F、空港中心城1栋1-2层6室 |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房屋贾波涛所占的40%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黎逢明名下。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2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