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908号


2024-07-1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908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54号之一,熊琼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7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32616号 陈晖,胡慧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03000GB00024F00020061  武昌区中央文化旅游区K9-2地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一期K9-2地块6栋3单元19层1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9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