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360号


2024-07-19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江南实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杨园街江南公寓南区4号楼2单元1层2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商2002)字第03864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0207175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江南实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7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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