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902号
根据(2023)鄂0116执恢905号之三、(2023)鄂0116执恢905号,郭海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29727号 | 武汉汉口北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7002037GB02000F00030023 | 新洲区阳逻街新光村卧龙小区(爱特堡)2栋5单元1层5-1-2 |
2024年7月1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