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898号


2024-07-1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898号

  根据(2024)鄂0192执恢145号之三,雷丹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1181号、鄂(2019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1180号 胡武,张攀攀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1014010GB00001F00010252 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康福路26号金地·雄楚1号四期B4号楼、综3号楼B4号楼一单元20层04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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