晏双喜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四新大道16号中铁·世纪金桥四期A-4-1地块2栋1单元35层办公2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4285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晏双喜2024年7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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