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866号
根据(2024)鄂0116执恢456号之一,艾立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7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5700号 | 蔡硕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15005GB00003F00300046 | 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41号富强·万象新城三组团10栋2单元8层4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