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74217号
根据硚政征补【2024】107号,武汉市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硚200308740号 | 汪新光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4008004GB00042F00010039 | 硚口区利北一村23-26号1-8-1号 | |
2 | 硚改国用(2003)第4931号 | 汪新光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4008004GB00042F00010039 | 硚口区利北一村23-26号1-8-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