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建华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白沙洲街堤东街1号鹏程·中泰花园2、3栋2栋1单元16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商2015)第13681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15013589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侯建华2024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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