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852号


2024-07-17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85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91执恢327号,王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02082号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70011GB00225F00090027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8R2地块君融天湖9栋2单元18层4室 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王举(公民身份证号码:410423197710150017)名下,抵押作废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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