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850号


2024-07-17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850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4497号之三,刘建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9513号 湖北兴诺远典当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11GB00013F00060006  武昌区上杨家路欧景苑华景阁6单元7附1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7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