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849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4497号之三,刘建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洪国用(2005商)字第01868号 | 高卫斌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01011GB00013F00060006 | 武昌区上杨家路欧景苑华景阁6单元7附1 | |
| 2 | 洪200302352 | 高卫斌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01011GB00013F00060006 | 武昌区上杨家路欧景苑华景阁6单元7附1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