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841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5633号之三,湖北五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(代理人:罗永睿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东2015000116 | 湖北汉钢实业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12415003GB00021F00010014 |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办事处金潭路以东、材保所以南、金银潭大道以北1号生产车间栋2层4室、3层4室 | |
| 2 | 东2015000111 | 湖北汉钢实业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12415003GB00021F00010009 |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办事处金潭路以东、材保所以南、金银潭大道以北1号生产车间栋2层4室、3层4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