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269号


2024-07-17  来源:本站

  张世保,陈珍英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东荆街东城垸农场沟北大队东城垸农场沟北社区16栋1单元5层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587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世保,陈珍英
2024年7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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