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826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2260号之二,(2023)鄂0102执恢2260号,(2021)京0101执5668号,王国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15481号 |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1015002GB00011F00150139 | 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五路12号湘龙鑫城4栋3单元12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