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805号


2024-07-1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805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159号之二、(2024)鄂0103执159号之二,周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7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25812号 武汉市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7101063GB02006F00220067  新洲区阳逻街圆梦路1号江北雅苑三期12栋1单元5层2号   


2024年7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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