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2801号


2024-07-1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2801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3执8763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市2011022305 武汉津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3005004GB00004F00030015  江汉区青年路59号华玻商住楼6号楼1单元6层1室  协执过户至王文良(身份证:420103194703173719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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