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800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8763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市2016006091 | 韩超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3005004GB00004F00030015 | 江汉区青年路59号华玻商住楼6号楼1单元6层1室 | 协执过户至王文良(身份证:420103194703173719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