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262号


2024-07-16  来源:本站

  姚桂兰因保管不善,将硚口区长丰街常码头侧路1号常码村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(H1地块)2栋2单元7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3103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姚桂兰
2024年7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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