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4248号


2024-07-16  来源:本站

  郑超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金龙大街320号阳光佳苑(住宅、商业及地下等)6栋1单元11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755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郑超
2024年7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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