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世梅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南湖街北港村南国·南湖城市广场3栋19层6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6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656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杨世梅2024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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