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736号
根据(2024)鄂01执恢66号之二,胡丽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昌2011003987-1,昌2011003987-2 | 夏衡,马晶晶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10004GX00022F00010015 | 武昌区民主二路58号星海虹城二期地下室-1层B86、B87号 | |
| 2 | 昌2011003986-1,昌2011003986-2 | 夏衡,马晶晶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10004GX00022F00010016 | 武昌区民主二路58号星海虹城二期地下室-1层B86、B87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7月11日
